金溪县以农民工保证金为抓手解决建设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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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7日发表
2017年6月20日,金溪县人民政府印发《金溪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细则》,细则中明确自印发之日起由县人社局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管理、使用。截至目前,全县已有四家建设企业办理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近日,江西瑞和建设有限公司为金溪县民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民爆仓库建设工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时,县人社局监察员发现该建设公司在承建金溪县石门乡武广基地工程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我局要求其必须先付清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8月30日上午,在县劳动监察局的组织下,江西瑞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承包人及部分农民工代表达成一致协议,由江西瑞和建设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胡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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