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开始啦
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和年检取消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91号),我市从3月1日起开展2018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公示的要求:求:
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我市或各县区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省厅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下放在我市管理的劳务派遣单位、在省外或其他设区市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均应报告公示上一年度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内容包括: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登载信息和其他基本信息、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订立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保缴费情况、行政处罚和奖励情况、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公示情况等。
提交材料时间:
劳务派遣单位应在3月31日前向注册地相应人社部门提交材料(如市直劳务派遣单位向抚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提交材料,各县区劳务派遣单位向各县区人社部门相应股室提交材料)
公示渠道:
抚州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将统一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公示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报告公示期为1个月。
特别注意::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将按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所辖劳务派遣单位总数的20%,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在公示期内,发生投诉举报的,及时核查。拒不按规定填报《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的,或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存在虚假并经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交由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抽查、核查和处理结果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及时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其 市劳务派遣企业QQ群号:536540289
市直劳务派遣单位公告网址: http://www.fzr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