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公安部门共同为劳动者撑起保薪伞
近日,抚州市人社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抚州市公安局移送了一起欠薪逃逸案件。今年2月,王某等人到市劳动监察局投诉,称市内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长达几个月。接到投诉后,市劳动监察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劳动监察员到该公司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共拖欠27名劳动者308890元,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以公司账目不清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市人社局立即启动执法程序,依法对该公司先后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改正指令书。
由于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改正,其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市人社局将此案移送至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进行立案侦查,随即依法对欠薪责任人邹某作出刑事拘留。为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其家属及公司股东表示要支付劳动者工资。7月20日,在市劳动监察局及高新公安分局的联合监督下,所欠的工资308890元顺利发放到27名劳动者手中。去年以来,市人社局共向公安部门移送了3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涉及劳动者56名,涉及工资金额达到690690元。在这炎炎夏日,市人社局、公安部门共同为劳动者撑起“保薪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