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服务招标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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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7日发表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需求,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广大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今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抚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试行办法》,并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试行办法》规定,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服务由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保,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由政府通过社会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最近,市政府采购办通过摇号方式已确定由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服务社会招标工作的代理机构,表明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服务社会招标工作已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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