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保局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近年来,市人保局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对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审查,及时监督检查女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同工同酬和接受特殊劳动保护情况,有力地维护了我市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是“三个一”行动提高两个合同签订率。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春暖”专项行动,一次“六小”企业(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小采石(砂)厂、小冶炼厂)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次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针对商业、服务业、餐饮业等妇女就业比较集中的行业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使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攀升,有力保护了劳动者,特别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我市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9.97万人,签订率97%以上;签订集体合同961份,涉及职工人数6.48万人,签订率达65%;其中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超过5万人,签订集体合同人数2.7万人左右。
二是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检查实现同工同酬。要求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把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同工同酬等作为合同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投诉举报专查等措施对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及时责令改正。要求企业不得设置“性别门槛”,拒绝录用女职工或提高女职工的录用标准。目前,绝大多数企业能够实现男女职工同工同酬,并为女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三是尊重女性特点落实特殊劳动保护。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从事的职业特点,每年开展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时,重点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进行督察,严禁用人单位安排女工从事高危工作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要求用人单位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女职工健康检查。每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各级人保部门组织为全市女职工开展免费妇科检查,到目前,已为女职工进行免费妇科体检10万人次;市本级已为1***1名女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