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共享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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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不少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历年账户,都会有结余资金。而这些结余资金除本人使用外,经本人同意后,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使用该账户资金。
办理方法:1.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携带双方的市民卡通过向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申请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直系亲属,具体划入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住院自费部分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实现家庭共济,但必须是在出院结算后携带住院***和双方的市民卡才能办理亲友互助。
为进一步提升23℃人社服务,实现政策规范化、经办人性化,过程智能化,下一步,智慧人社将实现亲友互助网上自助办理功能,参保人员直系亲属之间个人账户共享使用将更加方便。
(市医保局 杜晓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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