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保助力精准扶贫——参保一个都不能少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经办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18]21号),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面做好贫困人口参保续保工作,不让一个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脱保。
积极引导参保。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政策宣传,帮助制定参保计划,积极引导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严格落实政府代缴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贫困人员,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
确保落实贫困人员待遇叠加政策。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按照不叠加、不扣减、不冲抵的原则,贫困人员在享受低保补贴、重残代缴的同时也可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截至9月底,城区共为358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保养老保险费35.84万元,占当年城区建档立卡贫困总人数的98%。
(市社保局 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