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监管责任健全问责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017年12月7日,***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96号),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地把***、***的有关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按照最终评分,将各地区分为A、B、C三个等次。其中,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工作机制健全、成效明显且得分排在前10名的省份为A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得力、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三名,或因欠薪问题引发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省份为C级;A、C级以外的省份为B级。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今年是《办法》施行的第一年,湖北省已对宜昌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充分肯定宜昌市治欠保支取得了实效。下一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工作,全面落实治欠保支各项措施。
(市劳动监察局 周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