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将至您的医保衔接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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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2017年即将结束,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应关注个人医保参保情况,抓紧办理转换衔接、参保缴费等手续,确保从新年第一天起就能正常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我市最新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即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跨年将不再受理。因此,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结相关参保缴费手续。
续缴职工医保的人员,则应在上次缴费截止日期之前续费,才能避免断保,不影响待遇享受。
如果涉及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保转换的,应先持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手续。
(市社保征稽局 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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