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可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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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2018年1月1日起,新生儿可免费参加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2018年起,新生儿只要其父母任何一方在我市城区参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的,出生当年可在我市城区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体办理时,需携带新生儿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到居住地的社区(村)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市社保征稽局提醒:一个保险年度内,新生儿只能在一个统筹地区办理参保登记。正常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只免缴出生当年的费用,需在当年9-12月间缴纳下一个年度的费用,才能保证次年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2017年出生的婴儿仍按原规定执行,同时须在12月底前续费,才能正常享受2018年度的相关医保待遇。
(市社保征稽局李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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