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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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一些单位和个人咨询单位是否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办理登记的次月开始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若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则会影响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相关待遇。
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是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逃避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支付一定费用给职工代替缴纳社保费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市社保征稽局 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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