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监察局自揭家丑向执法突出问题亮剑
5月9日,市劳动监察局印发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自2017年5月至10月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集中纠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职责不清晰,执法行为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实施方案》特别强调要注重实效,要求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面摸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突出问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明确时限,逐项限期整改到位。专项整治将促使执法人员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完善制度机制,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此,市劳动监察局成立工作专班,在组织开展本级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还将组成工作检查和指导组,对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项整治实施全程监督指导。
(市劳动监察局 钟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