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放管服强化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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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2016年***取消医保两定机构行政审批后,我市将纳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实行新的协议管理以来,既方便了医药机构申报定点,也满足了参保人员对就医选择的需求。截至目前共开设评估前业务培训10余次,接收申报资料150余家,评估合格的新增药店83家、医疗机构59家,变更医药机构97家。
新的协议管理是在原医保定点行政审批基础上的一次服务升级。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转变管理方式,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医药机构参与公平竞争;二是强化监管。转变工作重点,从重准入转为重管理,着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服务协议明确医保经办机构和医药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提高管理效率;三是优化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市医保局 吴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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