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企业退休人员丧抚金计算发放相关问题答疑
在宜昌城区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亲属可以到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社保局汇集了一些关于办理丧抚金的热点问题,予以答复,以供办事群众了解:
1、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以下简称丧抚金)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答: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持死者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地村委会出具的《土葬证明》到宜昌市社保局40号窗口办理丧抚金领取手续。
2、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抚金的计算方法、到账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丧葬补助费按退休人员去世时宜昌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按退休人员去世时宜昌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标准发给。丧抚金将于亲属办理丧抚待遇手续的次月10日前,支付到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卡(存折)上。
3、为什么同一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有的补发了丧抚金,而有的没有补发丧抚金?
答:丧抚金是根据本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对于当年上半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宜昌市社保局会暂时按上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支付丧抚金,待上年度社会平工资数据出台后,市社保局会根据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丧抚金,并补发差额。下半年去世的退休人员的丧抚金已按照新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丧抚金,所以不会补发差额。
以2017年为例,对于2017年上半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保局先根据2015年宜昌市月社会平均工资计算丧抚金,待下半年出台2016年社会平均工资后,社保局会重新算之前已办理的丧抚待遇,并补发差额部分。而在下半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其丧抚金本就是按2016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不存在补发差额。
4、办理丧抚金领取手续后,去世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卡(存折)还需要保留吗?保留多久?
答:当年去世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卡(存折)必须保留到本年年底。(市社保局 陈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