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召开宜昌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会
2月15日,宜昌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会议,各产煤县(市、区)人社局负责人、就业局局长,市人社局煤炭行业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就业局局长谢天星主持会议,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宏劬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旨在贯彻市政府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署会精神,落实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煤炭生产企业两年内全部关闭的要求。会上通报了全市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进展情况,各产煤县(市、区)人社局就地方职工安置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市人社局相关单位和科室按照各自职责提出了进一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建议与要求。
张宏劬最后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突出矛盾都集中在职工安置工作上,而职工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产煤县(市、区)的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八件事:一是要强认识,职工安置工作是考核地方政府工作的硬性指标,各地人社部门一把手要勇于担责,完善细化安置措施,扎实做好职工安置;二是要重宣传,要主动向关闭煤炭企业及其职工宣传职工安置政策,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争取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理解,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要组专班,形成覆盖全市的煤炭行业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队伍,层层压实责任。四是要摸情况,深入了解职工安置现状,分门别类建立职工实名制台账。五是要明算账,对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需预留的退养费用、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职工权益,要逐企逐人测算准确。六是要注预防,对涉及职工人数多、安置任务重的地区和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发现职工安置工作中的矛盾和隐患,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七是促就业,加大转岗就业和扶持创业力度,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多渠道安置分流职工;八是防隐患,建立煤炭企业职工安置资金专户,在拨付煤炭企业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时,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解决煤炭企业职工工伤、职业病等历史遗留问题。(高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