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2016年度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确定
近日,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分别与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宜昌市中医医院、三峡大学仁和医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宜昌市血防医院城区分院、宜昌市优抚医院、中国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三峡坝区急救中心、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签订了2016年度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要求及工伤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宜昌市工伤保险救治工作,严格管理和有效使用工伤保险基金,保障伤残职工合法权益,既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又有利于经办机构的管理,更能使有限的工伤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能作用,做到合理、有效、规范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与上述单位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服务工伤参保伤残职工。
(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生育科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