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继续执行三险降率政策预计全年可为城区企业减负1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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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从市社保征稽局获悉,2016年我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降率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其中,失业保险按照2%的费率标准予以征收,其中用人单位承担1.5%,个人承担0.5%。工伤保险费率根据用人单位性质差异,分别按8个不同费率档次征收,即0.2%、0.4%、0.7%、0.9%、1.1%、1.3%、1.6%、1.9%。生育保险按照0.5%的费率标准予以征收。三项保险费率综合降幅达1.5%,其中,我市城区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原来的0.82%下调至0.62%,低于省规定的0.75%的要求。
预计2016年可为城区6800余家参保单位至少减轻失业险支出8531万元、减轻工伤险支出1891万元、减轻生育险支出2423万元,合计1.28亿元。
(市社保征稽局晏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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