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出242万元
为方便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及时就医,享受较好的医疗待遇,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实施了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约定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至450元以下的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超过45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2015年市城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2万元。目前与市医保局签约居民门诊的医疗机构53家,在各机构签约人数122426人,其中成年人43310人,未成年人79116人。
市医保局提醒:未签约居民门诊的参保人员可以就近在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签约,以享受门诊统筹的优惠。签约具体方式为:参加宜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当地二级以下定点医院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内,就近选择一家作为自己的约定门诊医疗机构,并到约定机构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签约单》,到约定机构就医时需持《社会保险证》或医疗保险卡。
(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王一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