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调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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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截止2月25日上午,我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调整住房补贴工作已顺利完成,此次调整共涉及我市城区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4883人。
按照宜昌人社局《关于调整住房补贴计算办法和通讯费补贴标准的通知》(宜人社发【2015】28号)文件精神,本次住房补贴调整的标准按离退休人员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离退休费总额的2.5%计算(其中新退休人员,次年核算住房补贴标准时,按退休当年月平均收入总额的2.5%计算),每月随离退休费发放。
此次调整从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平均每人调减金额为70.5元,于3月执行到位。3月离退休费发放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可于养老金发放账户上查询调减情况,具体核减标准可向各单位劳资和人事政工干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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