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保欠费预警制度保障职工医保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市部分用人单位因多种原因欠缴社保费,致使参保职工及退休人员不能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信访来访量增大。为了维护职工医保权益,我市建立城区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影响职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预警制度。
制度规定:人社部门每季末次月10日前将用人单位欠费情况编发《预警信息简报》,分别送维稳办、政法委、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将企业应缴社保费、欠费社保费情况于每月11日、20日用短信形式分别向单位负责人或劳资人员发送,提醒参保单位及时缴费,告知单位未及时缴费给参保职工及退休人员带来待遇享受方面的影响;将欠费信息在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终端进行标识,会同医疗机构及时提示住院病人按时足额缴费,督促医疗机构在住院病人入院须知中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建立市区两级联动工作机制,掌握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帮助企业化解欠费风险;按季度将参保单位欠费明细传地税部门,协调地税部门对欠费企业依法催缴;建立工作台账,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欠缴单位名单。
制度还在人社部门内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专人包户等措施,做好定期欠费信访矛盾排查工作,事先发现信访苗头和信访隐患,做到早预告、早介入、早研究、早化解,减少因拖欠社保费而影响职工待遇享受的群体事件出现,更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