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申报工作下月启动
12月起,我市城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省在宜单位退休人员本年度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申报工作将全面启动。为保证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合法权益,请相关单位在12月31日前抓紧完成申报工作。
据了解,凡参加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省在宜单位(退休费不在城区计发),均须于每年的12月份向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报送本单位退休人员本年度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以便从次年1月起按新标准为其退休人员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申报时,各机关事业单位需携带经市人社局审批签章的退休人员退休费变动明细表及退休人员退休费基数申报表,各中省企业需携带经湖北省社会保险局盖章确认的退休人员退休费明细表及退休人员退休费基数申报表,到人社局社保征稽大厅申报核定窗口办理。
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相关单位应在12 月底前办结申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只能从上报资料次月起按新标准划分其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这将直接导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受损,逾期不申报而导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损失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市社保征稽局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