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失业保险金上调顺利完成每人补发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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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44号)的要求,宜昌城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今年9月1日开始上调,由每月714元增加至924元,增幅29.41%。
对于已按老标准发放的9月份应发失业保险金,在11月6日进行了新老标准之间差额的补发,以每人补发210元的标准直接发放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账户,合计为5901名失业人员补发失业保险金1239210元。
(市就业局 熊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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