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生育工伤两项保险降率年内可为企业减负10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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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即日起,我市城区全面调整工伤、生育两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后,生育保险费率降至0.5%,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为0.62%。
按照部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统一由原三类调整为八类,分别按照0.2%、0.4%、0.7%、0.9%、1.1%、1.3%、1.6%、1.9%征收工伤保险费,平均费率从原来的0.82%下调至0.62%。
生育保险费率则由0.8%下调至0.5%。我市城区从11月起正式实施,对于10月份按原费率多核定的工伤、生育保险费,将在核定本月社保缴费时一并返还。其中,工伤保险涉及6316家单位、18.4万参保职工,需返还182.71万元。生育保险涉及6220家单位、17.2万名参保职工,需返还158万元。
据了解,到今年年底,两项降率预计可为城区企业减负1022万元。
(市社保征稽局汪红 廖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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