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四项机制督办参保缴费——宜昌市多项举措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宜昌市采取多项举措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一是建立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机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参保缴费率和人均缴费额增长率纳入到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依靠行政力量层层推进。
二是建立定期督办机制。每月印发情况通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累计印发8期工作通报,对各县市区及城区乡镇的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办,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建立三险集中统一征收机制。将城乡居保与新农合、城镇医保合并征收,要求各县市区在每年10月提前启动下一年的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减轻了基层负担,提高了征收效率。
四是建立专项考核机制。根据考核完成情况,实行专项考核,建立项目考核经费,将市、乡、村三级考核经费从2:4:2提高到3:4:4,考核经费从每人每年8元提高到11元,较上年增长 37.5%。
多项举措共同发力,很好地推进了我市参保缴费工作,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城乡居民应参保152.73万人,实际参保141.14万人,综合参保率92.42%。其中,适龄人员应参保缴费102.67万人,实际参保缴费91.46万人,参保缴费率86.57%;共征收养老保险费17332.97万元,人均缴费195元,人均缴费额增长率13%;60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49.69万人,共发放养老金39986.22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居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