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员办居保有效身份材料不可少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中,低保、重残及困难老人由于特殊身份,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但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这类特殊人员在参保续保时应当出具有效年度的身份材料。
其中,低保人员需提供有效年度内宜昌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学生不限于宜昌市城区);
重残人员(一级至三级)需提供有效年度内由残联认定为重度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学生不限于宜昌市城区);
本市城区户籍年满60周岁,并且没有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困难老人需提供《困难老人申请书》。
此外,以上特殊人员新参保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另悉,目前困难老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100元/年,低保和重残人员个人不用缴费。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尽管低保、重残人员不用缴费,但在每年集中续费期间,仍需办理续费手续并提供有效年度内的身份材料。
(市社保征稽局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