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征稽局认真落实2014年度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补助政策
为切实贯彻落实人社部、省养老局关于补发2014年度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补助有关文件精神,市社保征稽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此项工作,仅用半个月的时间就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为后期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次退役军人补助对象涉及大宜昌市范围内的1483名宜昌籍退役军人,补助总额为374.9万元,其中市区296人,补助金额74.5万元。补助资金统一由人社部划入各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省在向市州社保经办机构划拨。资金并非实发给个人,而是用于调整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其相应时段的养老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额度。
工作中,市社保征稽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统筹谋划,确定专人负责,迅速核对信息资料,及时调整已办理社保转移的退役军人的养老基数及账户信息。同时加强对县市区的督办指导,有效保证了我市2014年度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补发工作快速推进,切实维护了全市退役军人切身利益。
市社保征稽局提醒:未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退役军人,请抓紧时间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免延误养老保险补助的调整而影响相关待遇。
(市社保征稽局肖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