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职工医疗二次补助已经发放到位
《宜昌市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自2010年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至今已执行第5个年头。医保二次补助政策有效解决了大病参保人员这部分特别需要救助群体的特殊困难。2014年职工医疗保险二次医疗补助本周已全部发放到位。本次补助资金共计498万元,惠及831人。医保局特别提醒参保职工,及时到银行查询补助到账情况,有问题可以咨询医保局基金科电话6756325。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因病住院治疗或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对个人负担部分总额累计超过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50%的部分实行二次补助。符合二次补助条件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比例为50%,但最高不得超过八万元。2014年职工二次补助的补助标准为对个人自付总额(不包括丙类医药费)减去16515元的差额再按50%比例予以报销,最高不超过八万元。
(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王一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