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启动
为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按省厅相关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2014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
此次年检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经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分机构自查和实地检查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从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2日。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年检要求开展自查,填写《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报告书》,根据《宜昌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表》开展自评打分。
2015年4月27日起市人社局将组织专班,对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结合机构上报材料从办学行为、教学管理等方面综合开展检查,根据年检结果,建立红、黑榜制度,对年检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将作为整改和监控对象,必须在整改期内每月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书面整改情况报告。整改不合格者将取消办学资格。
各县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年检报告。并将年检报告及填报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于4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宜昌市职业鉴定指导中心 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