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市人社部门提醒求职者谨防五类陷阱合同
为规范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广大求职者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求职环境,市人社局从即日起在全市全面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同时,市人社部门提醒求职者谨防五类陷阱合同:
陷阱一:试用合同
侵权表现:少数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与试用期员工约定先试用,后签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单独的试用合同,转正之后才签正式合同。而现实常常是试用期即将结束,劳动者也会被单位以种种理由炒了。
提示: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更不存在所谓的单独试用合同。
陷阱二:霸王合同
侵权表现:少数用人单位持有你不干总有人干的强势心态,在合同中设置一些霸王条款,如入职一年内不结婚、怀孕,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单位的加班要求等等,用强行约定排除劳动者的法定权利。
提示:劳动合同订立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就是合法有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霸王条款常常属于无效条款。
陷阱三:空白合同
侵权表现: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的格式化填写特点,让职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单位单方保存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上原有的空白处补填有利单位胜诉的内容,导致诉讼双方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发生重大分歧。
提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九个方面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空白合同属于法律法规禁止签订的合同。
陷阱四:阴阳合同
侵权表现: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符合法律规定却并不执行的假合同;一份则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拟定的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
提示:面对阴阳合同,劳动者自救的办法十分简单,就是紧紧抓住对自己有力的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打起官司来,阴阳合同的做法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违规用人单位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陷阱五:生死合同
侵权表现:少数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工伤事故概不负责、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内容,妄图以约定条款逃避责任。
提示: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生死伤病自理条款是无效条款。劳动者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工作期间发生病、伤、残、死亡等情形,用人单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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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6770199
宜都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4833609
枝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219226
当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3223954
远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3814917
兴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584602
秭归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880110
长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5333254
五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58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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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916341
伍家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356096
点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672735
猇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516756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6623589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周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