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我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即将结束
我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工作将于今年12月26日结束。目前,城区已有104个社区完成了2015年度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办理工作。
低保、重残人员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虽由政府补贴,个人无需缴费,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下一年度的续保手续。新生儿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即可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并自缴费次日起开始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缴一年保一年,不缴不保。每年11月、12月为社区居民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续保的时间,如参保人未能及时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2015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断保后重新续保的,也需在续保缴费三个月后才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按市社保征稽局要求,城区各社区将在2015年1月10日前对辖区所有已参保、续费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社区居民可核对个人2015年度参保缴费情况,如有疑问,可至市社保征稽局(环城北路40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