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
近几年来,枝江市按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以及宜昌人社局有关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要求,结合枝江实际,以构建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为目标,全面、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该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基本形成,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到镇、到行业主管部门、到街道社区、到用人单位分厂直至车间。这些调解组织网格的建立,为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了一条便利、通畅、高效的利益诉求服务通道。
抓好用人单位调解组织的建立。该市人社局积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工会的用人单位都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分支机构的用人单位,在总部和分支机构分别设立了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截止目前,该市已有50家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枝江酒业、三宁化工等大型用人单位还将调解组织延伸到了各分厂、各车间。
着力推动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2013年该市人社局、司法局、总工会联合发文,对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纳入年底考评内容。今年6月,该市组织召开了全市镇(街办)分管负责人及人社服务中心负责人会议,就各镇(街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镇(街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要在所辖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求公安、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城管等主管部门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注重资源整合。指导用人单位工会及其人力资源部门相互协作,在制定涉及职工重大利益、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活动时,更加注重维护劳动者利益,有效预防争议案件发生。目前,该市包括用人单位调解、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及社会调解在内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已经形成。在实际工作中,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实施调解,基层调解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2012年至今年6月,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329件,结案327件,涉案金额920余万元。其中调解结案175件,占结案率的53%以上,有力促进了和谐关系的建立。(王庚浩、施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