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开始受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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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2014年度城区《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年审工作将从本月11日起至8月底结束。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均需办理登记证验证。
办理年审时,参保单位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核准执业证件或批准成立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社保登记验证表》(可在市人社局官网专区),到市社保征稽局(环城北路4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东厅)办理相关手续。
凡参保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年审工作中,参保单位需一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还须持工商变更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须持变更证明。
(市社保征稽局 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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