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培育工程的通知
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
培育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宜昌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组文〔2013〕90号)要求,现就组织实施2014年度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培育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4年,重点围绕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六大千亿产业,以支柱企业、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为载体,重点建设10个创新团队、培养10名创新团队带头人和50名创新创业技术骨干,在创新团队设岗企业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动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方式及条件
创新团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采取团队带头人、团队成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研发项目打包整体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创新团队由1名创新团队带头人和5名核心成员组成。
(一)设岗企业的条件
1、有较好的科技研发基础,有能对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升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创新研发项目;
2、拥有结构合理、实力较强的研发人才队伍;
3、产学研结合好,具备组建研究机构和联合研发的条件;
4、研发经费有保证,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创新团队带头人选条件
创新团队带头人选为团队负责人,主要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事单位工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长期与企业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也可以是本单位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创造性成果,主持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或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创新团队带头人选由设岗企业物色联系,一名人选只能申报1个岗位。2013年已入选全省六个一百项目的湖北省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选此次不参加申报,纳入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统一管理。
(三)创新团队成员条件
创新团队由带头人选领衔组建,团队成员46人(含带头人选在内)。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有不少于3名的申报企业在岗研发人员;
2、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专业技能,并在科研或生产一线工作;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在团队带头人的带领下创造性地开展研发工作。
(四)团队研发项目条件
1、申报的团队研发项目必须是企业根据研发需要提出的,具有较高创新研发价值,能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明显推动作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
2、申报的项目应是已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的项目,已经启动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申报的项目可以是单独实施的项目,也可以是由若干小项目组成的大型科研项目;
4、申报企业预计投入的项目研发资金最低不少于100万元;
5、团队研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由设岗企业、团队带头人签订聘任协议和工作任务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三、支持措施
1、对入选的产业创新团队,给予10万元岗位津贴支持。经费分两次拨付,入选时首批拨付5万元,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后再拨付5万元。
2、创新团队设岗企业和属地政府,应分别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3、鼓励和支持实施产业创新团队培育工程的企业按有关程序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地建设项目。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工作平台。
4、符合条件的宜昌市创新团队带头人人选及宜昌市创新团队成员,可优先进入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在选拔各类专家和表彰奖励优秀人才时予以重点倾斜。
5、支持实施产业创新团队培育工程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入选产业创新团队的设岗企业,优先纳入市级科技研究与开发项目支持计划,给予经费补助。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宣传。各地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广泛宣传项目实施内容、评选条件、扶持政策及申报程序等,认真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2、推荐申报。采取属地管理原则推荐申报,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经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审定后上报。
3、统一评审。市人社局对受理的推荐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评审。
4、实地考查。市人社局组织专班对候选团队进行实地考查。
5、公示确认。经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并报送市委人才办审核后,在有关媒体予以公示,发文确认。
五、考核管理
1、在市委人才办统筹下,市人社局负责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
2、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产业创新团队培育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作为发放岗位津贴的依据。
3、实施产业创新团队培育工程的企业与带头人人选共同制定具体的科研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带头人人选与团队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目标管理中科技资助、业绩考核等工作的依据。
4、设岗企业要加强产业创新团队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发生研究方向调整、团队重组、工作调动、职务变动等重要事项时,要及时报告。
六、申报材料
1、《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两份,另报电子版;
2、县(市)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文件,含《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另报电子版;
3、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4、相关表格请登陆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专技管理综合资讯栏。电子材料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送。
5、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7月30前上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宜昌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电话):龚万琼 0717-605***87
E-mail:rsj-zjk@163.com
附:1.申报指标分解表
2.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申报书
3.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申报***证明材料参考目录
4.宜昌市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一览表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