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4]248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2014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省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两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范围对象
今年全省选拔50名省突专家和100名省贴人员。省人社厅给我市分配的推荐指标数是: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指标3个(科技创新人才2个,事业单位1个,),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指标5个(事业单位2个,企业2个,基层一线人才1个),指标合计8个;另,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推荐指标各1个。
两类专家的选拔范围涵盖省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省突专家的选拔对象主要为省内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贴人员的选拔对象包括三类人员:取得优秀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服务等一线领域,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在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行业中技术领先、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一)选拔原则
一是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向在技术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的人员倾斜,向工作在一线和边远艰苦地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不搞论资排辈,体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三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以政治思想表现、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依据,从严掌握,确保质量。
(二)选拔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省贴人员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取得同行专家的认可,具体条件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技能人才人选的选拔条件按鄂人函[2005]60号文规定执行,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条件按鄂人函[2008]96号文件规定执行。
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选拔,主要针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骨干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基层一线人才选拔,主要针对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教育工作者、医疗卫生工作者等。
三、申报程序
人选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主管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单位人选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
多种经济成分单位、非公单位人选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也可通过行业协会推荐。人事代理关系在市人才中心的单位,由市人才中心负责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推荐人选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并附审核意见。各市直单位、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推荐人选必须在部门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经本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并附审核意见,以部门名义行文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事迹材料、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的具体要求和专家情况登记表请登陆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专技管理栏综合资讯。电子材料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送。
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上报。专业技术人才人选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技能人才人选和农村实用人才人选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龚万琼 605***87 605639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电子邮箱:ycrsjzjk@163.com
联系人:王培宁 6056702(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子邮箱:ycldjpxk@163.com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