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为已死亡退休人员建立档案管理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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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在每年的退休人员中,有着一部分特殊的群体他们就是已经去世了的退休人员,建立已死亡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既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亲属的安慰。同时,方便逝者亲属在办理公证、入党、参军政审等方面为他们提供材料。
目前,社保局将死亡退休人员档案专门建立了死亡人员档案管理专库,并对所有的档案进行重新编码并上架。截止12月底,7597名死亡退休人员档案已全部重新编码并上架。并归类在死亡人员档案管理专库S区域专库。
社保局提醒已死亡退休人员的亲属,死亡退休人员的档案保管年限是10年,亲属如需公证、入党、参军政审等材料,需携带查询函或联系函到宜昌市社保局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人民路53号)办理。(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曹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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