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征稽局强化措施推进社保稽核工作显成效
社会保险稽核是社保经办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提高社保基金征缴质量、增强基金支撑能力、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将社保稽核作为推进扩面征缴的有力抓手,作为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在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积极创新,大力推进社保稽核工作,不断提高社保稽核工作的权威性,切实增强社保稽核工作效果。今年,我市城区社保书面稽核共收回《自查表》5963份,回收率达96%;社保实地稽核86 家用人单位,涉及人数28330人,查出少报参保人数560人,少报单位缴费基数7496万元/年,已报增560人,核增缴费基数6630万元/年,追缴社会保险费2104万元。
一是突出理念引领。为确保社保稽核工作长效发展,市社保征稽局从价值取向、职能定位、方式方法等方面,先后提出了通过稽核树权威、借助稽核树形象、稽核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权的工作理念,不但强调要切实发挥社保稽核的行政执法、督查维权的职能作用,做到有为才有位,而且也注重坚持社保经办机构服务为本的宗旨,时刻维护单位的形象。不仅充分地体现了社保征稽经办依法行政、服务为民、以信立威的工作本质,也为全市社保稽核工作的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该局通过召开全市社保征稽会,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研讨培训会,下发全市稽核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理念,加强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有效确保了社保稽核工作理念贯彻执行到位。
二是加强机制健全。该局以《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为依据,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已有的规章制度,规范了社保稽核工作业务流程,拟定下发了我市第一个针对社保稽核工作人员的规范文件《宜昌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纪律规定》,从具备的条件、行使的职权、承担的义务、遵守的程序等7个方面对稽核工作人员提出了22条规范性的要求,以及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为加强对社保稽核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升稽核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稽核工作质量和效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注重统筹结合。为确保全年稽核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该局在年初成立了稽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宜昌市2013年稽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稽核对象、稽核内容、稽核方式和工作步骤等事项。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重,一重政策宣传。做到实地稽核一家,社保政策宣传到一家,针对单位参保缴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被稽核单位沟通,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形成共识,赢得支持,解决问题。二重稽核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稽核检查。三重资料取证。稽核过程中,认真搜集有利于督促问题单位整改的依据和证据,掌握促进问题单位整改的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行政处罚之前。四重稽核实效。从被稽核单位整改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出发,指导帮助问题单位进行整改。真正做到在实地稽核工作开展中,政策宣传上去了,稽核整改落实了,单位形象提升了。
四是主动推进创新。今年,该局通过采取书面稽核与实地稽核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扩大了社会保险稽核的覆盖面。通过创新三个一工作法,即拟定计划时与企业进行一次沟通,由企业自主选择具体检查时间;***稽核时首先宣传一遍《宜昌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人员纪律规范》;稽核结束后,为稽核单位赠送一本《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一本通》,赢得了广大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通过积极实施先稽核后申报,边申报边稽核,以及在实地稽核中采取查看用人单位两个年度账目的办法,有力促进了社保稽核和申报核定两项工作的有机互动,有效提高了社保稽核工作效率。
(晏晓倩黄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