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深入开展收费项目自查清理工作
规范收费行为 强化财务管理
市人社局深入开展收费项目自查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1月份以来,市人社局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全省人社系统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局系统涉及收费的16个单位根据省物价部门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票据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收费行为等进行自查和清理,撰写自查报告。
二是联合审核确认,编制收费项目目录。在各单位自查清理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局属各单位开展收费自查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组织了两个检查组,对局属相关单位自2013年1月以来的收费情况、银行账户纳入集中监管情况和外出参加培训(会议)、考察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收费行为规范、资金运行规范。局纪检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管理科、法规科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逐项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编入局系统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目录;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立即整改纠正。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检查情况,对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凡未通过审核确认并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并将多收费用退还缴费单位或个人。对属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强调自愿原则,不得捆绑收费或强制收费。有依据但不规范的,迅速进行规范整改。深入推进局系统财务集中核算监管,加强财务收支全环节监督。今后,凡新增设收费项目必须经市人社局会同物价、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后方可收取。各单位收费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收费不规范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