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表彰就业创业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集体和个人
近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分别印发通报,对全市就业创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在就业创业表彰方面,此次共表彰298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就业工作先进单位100个、就业先进工作者100名、就业先进企业48家、就业创业优秀个人45名、公共就业优质服务窗口5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共表彰148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50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98名。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全市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逐步提升。近年来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下降,2012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降为3.03%,保持全省最低水平。目前宜昌是省内除武汉市外,唯一的人口净流入城市。2008年以来,全市为49.7万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落实五项补贴5.9亿元,为近4000家个体经营者和企业实体减免税费4898万元。截至2012年底,累计发放小额贷款突破12亿元,发放额度连续10年居全省市州首位。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困难家庭子女志能激发关爱工程等一批就业创业创新举措,受到国家和省肯定。2012年7月,宜昌市人社局被***表彰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我市于2009年启动新农保工作,后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于2012年底在全市14个县市区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效。2012年,我市城乡居民实际参保163.27万人,参保缴费率达到99.70%,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适龄人员参保缴费工作走在全省市州前列;全年共为45.60万名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2.69亿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2013年1月,宜昌市人社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先后有5个县市区被表彰为全国或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有15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或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个人。
(宜昌市人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