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2013年乡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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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截止4月底,我市城区乡镇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顺利完成,此次调整共涉及我市城区乡镇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53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75元。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20号)精神,我市城区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规定,已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企业退休人员的调待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1-4月增加的待遇在5月份连同当月的养老金进行补发,共补发资金37100多元。5月10日以后,各乡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可到就近的金融网点查询并领取调整后的养老金。
(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吴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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