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养老保险后首次续缴社保需谨慎
城区张先生最近为养老保险转移的事有点烦。不久前,张先生刚办理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并续缴了养老保险费,可最近却被告知存在重复缴费,转移手续不能正常办理。让张先生费解的是,在转移时已经办理了异地重复缴费退费手续,现在怎么平白无故出现重复缴费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市社保基金征收稽查处。
经查,张先生于2013年2月申请办理了养老保险转入手续,由于2012年1月2013年2月存在跨地区重复缴费,因此他同时进行了重复缴费退费。但此后首次续缴养老保险费时,张先生未说明续缴时段,也未核查缴费时段起止时间,误缴了2012年1月2013年2月时段的社保费,从而再次造成宜昌缴费与异地缴费重复,导致转移信息无法正常录入,相关手续不能继续进行,需再办次理退费手续。
市征稽处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养老保险异地转入人员,在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费时,需说明具体情况和应缴费时段,并在缴费后,认真核查专用收据中的缴费时段起止时间,若发现与自己转入时段有重复,需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保障自身权益。
(市社保征稽处 向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