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在中央提出八项规定、湖北省委提出六条意见、市委提出了二十四条意见后,市医保处党支部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湖北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省厅《通知》,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党纪法纪、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教育。国家人社部网站元月刊登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医保处马上,集中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确保社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三是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开展的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知识竞赛。截止2013年1月25日,全处66名干部职工共有59人在共产党员网进行了注册,59人全部完成了党的十八大和党章知识200道竞赛题的网上答题。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处领导带头贯彻落实规定,从行为上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当好表率,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处处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加强团结,真正把八项规定作为转变干部作风的标杆。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和核心凝聚力,凡在重大业务、财务开支、项目审批等重大问题上,决策前都坚持集思广益,民主集中,严格程序,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做到总揽而不包揽、放手而不甩手、决断而不专断。在年度考核、评先、人事管理、职工福利等敏感工作上,支部班子坚决按程序规范运作,实行透明操作,通过公开、公正和公平等多种渠道,让干部员工拥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话语权。
二是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凡是我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领导都带头执行,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处领导必须率先做到。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处主任办公会、处支部会、处务会等会务制度,在执行办文办事制度、财务管理、荣誉表彰、干部职工家属慰问、重大决策咨询调研、干部建议、干部选拔、勤政廉政等制度时,坚持按照规定程序,起好带头作用。
三是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恪守廉政承诺,保持清正之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
三、对照要求,狠抓落实
为将中央、省、市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到实处,我处对照八项规定、六条意见和二十四条意见,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了三条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围绕医保中心工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等活动,充发发挥我处工作职能,针对参保患者关心的重点难点工作,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深入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各医院等基层一线,并积极向医保工作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及时掌握并认真梳理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研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措施,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外出调查坚持做到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同时做到不扰民、不给基层增加麻烦。
二是改进会风文风,提高行政效能。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和简报,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会期、经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开。充分利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提高会议效率。同时,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的规格、数量和发文范围。凡能通过电话、传真、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压缩文件简报篇幅,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接待规定,控减各类接待费用。严格车辆管理,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各类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今年,我处取消了年终团拜会等活动,通过精简,减少了大笔开支,节省了费用,提高了会议效率。
四、心系群众,服务民生
为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建设便民利民的服务体系,我处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一是开展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活动。实行五个化的管理标准:程序化、便捷化、透明化、人性化、满意化;四个一的服务标准: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妥善处理每一项业务,耐心解释每一条政策。所有前台服务人员一律实行规范化服务,对待群众主动热情,杜绝生、冷、硬情况。同时,依托市政风行风热线的政民互动平台,悉心解答网友疑问、主动解决网友实际困难。
二是开展服务评比和服务评价活动。实行典型带动,开展示范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最佳服务科室等评选表彰活动。前台设置服务评价器,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开展群众评窗口活动,不断优化服务。设立服务意见箱,对办事不精细、作风不扎实、群众不满意的服务实行治庸问责,提升群众对部门服务的满意度。
三是开展春节特别业务。本着一切为了参保人员的服务宗旨,在推行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实行个性化服务,除办理正常一般业务外,针对春节前夕外地人员集中回宜办理业务的特殊情况,设立专门窗口,对异地安置或常住异地宜昌又没有亲友的参保人员,提供一对一服务;对上班时间不能及时办理事项的参保人员,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张江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