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保进万家有奖征文选登(六)
带给我快乐的一件小事
(张莉 西陵区西坝街道光明路社区)
我是一名平凡的社区工作者,我的工作也是平平淡淡,但是我的工作却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每时每刻无不感受到自己是被大家需要的人、是为大家带来希望和幸福的人。在从事城乡居保工作中,我体会到了如何真正做一个为百姓着想的热心肠,我也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收获到了很多快乐与满足。尤其是我经历的一件小事,在工作已经接近尾声的现在,偶尔回忆起来,还是记忆犹新。
我记得那是炎热8月的一天下午,我们社区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居民,她叫金务香,是一位年满70周岁的婆婆,但由于上户口时,出生年月错写为1952年12月,那也就意味着她必须参保缴费后才能领取养老金,金婆婆对身份证上的错误感到十分无奈,于是来到我们社区,拉着我的手,希望我可以帮助她解决这一难题,金婆婆本人没有任何收入,女儿又是打工一族,家庭条件比较拮据。我听完金婆婆的话后,主动与金婆婆的女儿取得了联系,耐心为他女儿讲解了城乡居保这项新的国家养老保险政策,并且告诉她参保人的年龄都是统一按照身份证上的日期来登记的,金婆婆的女儿听完我的话,对我表示理解,说自己经济虽然困难,为了母亲的以后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生活能够舒心,愿意出1000元参保,我听完后,觉得可以帮金婆婆和她女儿算一笔账, 1000元办理1年,政府补贴只有30元,个人帐户养老金只有1030元,您母亲每月只能领取67.40元;若您再多交500元,每年按100元的标准交,向前补交14年,政府多补420元,个人帐户总额1950元,每月领取74.03元。她听后很感激,一直拉着我的手,说着感谢的话,那一瞬间,我从内心感受到的是从这份工作中得到的快乐,从这件小事中收获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女儿高兴地为母亲办理了城乡居保,金婆婆的脸上也展露出久违的笑容。虽然我一个下午连口水的来不及喝,但是看到满意而归的母女俩,听到她们不停的跟我说着谢谢,依然觉得心里暖暖的,我从内心体会到了工作带给我的快乐,带给我的成长。
虽然工作的过程中,我和我的同事们也难免遭受到质疑和刁难,也难免辛苦奔波了过后一无所获,也难免得不到一些老百姓的理解,但是这些小小的困难,都不能阻挡我们全体工作人员真正想要办好事、办实事,把城乡居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的赤诚之心。
(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