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城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鉴定工作座谈会
1月9日,市人社局在局七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城区民办职校培训鉴定工作座谈会。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人,市直城区内30家民办职业培学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上官业声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总结交流了2012年职业教育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安排了2013年培训鉴定工作,传达学习了人社部关于开展百家城市创建职业培训示范城市活动推进会议精神。
市天一现代、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枫华、东升等民办培训学校负责人就相关工作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同时对学校目前的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对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上官业声在充分肯定各校一年来在加强行政管理、规范培训鉴定行为、诚信办学、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等工作中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对部分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学行为不规范,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的社会效益,缺乏长期规划和远景目标制约自身发展等问题提出了很中肯的意见。
他认为:当前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正确认识我市建设特大城市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要做好职业培训与市场结合,使职业培训在市场中发展,经受市场的考验;要做好职业培训与企业结合,开展储备性培训和在岗提升培训;要做好办学与规范诚信结合,从正反两方面加以总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规范诚信办学的路子。把握就业是导向,诚信是关键,质量是根本,能力是核心的原则,规范诚信办学既要实事求是,又要讲策略,讲办法;既要规范,又要有所创新,不断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一是坚持贴近市场服务就业的办学宗旨。二是坚持突出技能训练的办学特色。三是坚持依法办学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四是坚持服务社会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
他要求:民办职业培训要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一要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在当前培训市场激烈竞争中,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进则退,不把学校做大做强,就有可能被淘汰。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紧迫感,不断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尤其应该注重和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该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资金大投入力度,尽快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增强学校在激烈竞争中的生存能力和发展后劲,保持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良好发展势头。二要依法规范各项内部管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包括:决策机构管理、教学管理、行政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学生学籍管理等等。《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省厅也对教学管理、广告管理以及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但客观地讲,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内部管理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管理不够科学、不够规范、不够到位的问题。有些学校在教学、培训中存在较大随意性,有些学校在决策时存在盲目性,还有些学校对学生管理存在简单粗暴行为,有的甚至导致人身伤害行为的发生。而更多的学校在资产和财务管理上存在缺项和管理不到位。学校内部不规范的落后管理模式,必然导致学校长期处于低层次运行或非正常性发展。解决以上问题,必须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树立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科学设立决策机构和内设机构,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原则,加强学校内部各环节系统化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使学校内部管理步入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三要积极推行诚信等级制度。劳动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启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这项工作将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不同等级对应的评估指标,进行评估认定。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就是进一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引导和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就目前而言,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违背诚信原则的现象、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擅自印发虚假招生广告和简章、使用不负责任的承诺误导和欺骗学生、私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贬低其他学校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履行与教师或学生签订的有关合同等等。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职业培训市场,影响了民办职业培训的整体形象,还直接侵犯了学生或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说到底是由于办学思想不端正,缺乏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只追逐眼前利益和经济效益,不注重长远发展和社会效益。大力推行诚信制度,就是要通过诚信等级评定,鼓励依法办学,打击违法行为。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该牢固树立诚信办学的思想,遵纪守法办学,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公平竞争,规范办学行为,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入良性发展阶段。
他强调:人社部门在抓职业培训工作过程中,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在重视技工学校建设,不能忽视民办职业培训工作。要把民办职业培训与技工教育、高技能人才培养、企业职工培训等工作统一规划,通盘考虑。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引导和管理,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发展。要结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现状,定期研究民办职业培训工作中的问题,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不断发展。二是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人社部门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鼓励、支持,主要应该体现在落实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包括鼓励多种形式办学、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学生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保证民办学校的法人地位、享受应有的优惠政策等。市局和民办培训学校要携手力争,努力在某些方面取得突破。只要我们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不仅能够促进民营资本为职业培训服务,还可以促进职业培训观念、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三是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人社部门在引导方面,要引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建设符合本地区职业培训的发展规划,引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什么职业范围的学校、办什么层次的学校、办多大规模的学校、在什么区域办学等等。通过有效指导,防止盲目办学,减少和避免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使学校健康有序发展。要建立健全评估督导制度,引导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办学水平。在管理方面,要严格遵循依法原则,不能带有任何的主观性、随意性和盲目性。要进一步完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行政审批制度,制定科学的工作流程,实现各个审批环节的公开、透明。同时,依法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行政审批上,更要体现对学校运转过程中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四是要强化服务,优化环境。人社部门要增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要努力为民办职业培训的发展争取应有的优惠政策,维护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合法权益。积极指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规范化教学,提供相应服务;根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需求,组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教师的培训,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持上岗资格证书上岗提供方便条件和相应服务;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提供依据;另外,还应在职业技能鉴定、推荐就业、劳动政策咨询等方面搞好服务。要加强民办职业培训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关于鼓励民办职业培训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发掘和树立一批具有开创性和推广性的典型,宣传这些学校在创新办学机制、依法规范办学、提高办学成效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同时,要加大对违法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扰乱民办职业培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依照法律给予处罚,为民办职业培训培训学校营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他希望: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通过这次会议,提高认识,坚定信念,依法办学,做大做强,做优做强,培养更多更好的技能人才。今年的工作要开好头、起好步,高标准、高质量。要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推动我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建设特大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供稿:市人社局职建科 向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