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及中省参保单位本月内需及时申报退休人员养老金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了解到,针对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中省企业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
据了解,凡参加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省在宜单位(退休费不在城区计发),均须于每年的12月份向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报送本单位退休人员本年度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并进行审核,以便这些单位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相关待遇不受影响,从次年1月起按照新标准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据介绍,申报前,相关单位应先到市社保征稽处申报核定科拷贝人员信息;申报时,各机关事业单位需携带经市人社局审批签章的核增审批表及调整人员花名册,各中省企业需携带经湖北省养老保险局盖章确认的调整人员花名册,到人社局社保征稽大厅申报核定窗口办理。
市社保征稽处特别提醒:为确保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合法权益,请相关单位12月2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办理的单位,只能从上报资料次月起按新标准划分其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这将直接导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受损。
(征稽处 向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