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补贴标准提至280元
惠及21万城镇参保居民,每年最高可报医疗费8万元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征稽处了解到,2013年度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由2012年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这一标准比2011年增加了80元。今年截至目前为止,城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新增1.3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7%,累计参保人数达21.6万人,参保率达96%。
今年以来,我市城区居民积极参加居民医保,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居民医保政策的实施已给广大居民切实带来了实惠,另外,从2011年起实施的医保二次报销政策,以及居民医保政策补助标准的不断上调,更加调动了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2013年,我市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由2011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80元。此举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补助标准提高后,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整体提高,这项政策惠及全市城区21万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向参保居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最高8万元。
(市征稽处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