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2012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全面启动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了解到,本月起至8月30日,市直城区将开展2012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届时,城区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均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
据了解,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是确保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及时申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应保尽保不漏保,对用人单登记信息的变化情况进行及时变更,确保登记参保单位信息100%的准确,对未参加登记、验证、申报、缴费单位进行清理。因此《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既是对参保单位年度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等情况的一个综合查验,也是促使参保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
“以往,总有部分用人单位不重视《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没有及时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不办理验证手续,今年,我们将进一步严格验证要求,对于逾期未办理验证登记手续的参保单位,将组织专人进行实地检查,并暂停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据悉,参保单位办理验证手续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核准执业证件或批准成立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验证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专区表样)到市社保征稽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1-2号窗口办理。
另悉,凡参保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之一发生变化,单位须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须持工商变更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须持变更证明,其他所需资料与验证资料相同。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企业因破产、撤销等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所需资料为破产、撤销批准文件。已参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参保单位,要在验证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工作。
(谢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