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实现自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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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了解到,我市城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和手续有了新变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不仅可跨省自由转移,在省内也可以实现了“自由行”。
据了解,优化流程后,凡在省内各地工作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只需完成两项手续:一是到转出地打印缴费凭证,二是到转入地凭缴费凭证进行转移申报。对于申请通过的人员,其他中间环节的手续将全部由两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代为办理,涉及的相关资料的寄运费也全部由经办机构承担。参保人员无需像以前一样全程“跑路”,办理程序更加便捷,大大降低了参保人员在办理省内关系转移的成本。转移手续成功办理后,参保人在转出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归集到转入地累计计算参保人的缴费年限。
(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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