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养老金水平8万退休人员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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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2012年3月30日,宜昌市养老保险管理处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鄂人社发[2012]22号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了宜昌城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任务。宜昌城区范围内享受待遇调整政策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被征地农民二类退休人员,月人均提高养老金水平约18.5%,81176名退休退职人员得到实惠。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中,参加调待的退休人员每月最低可增加养老金160元,人均增长幅度达18.5%,是历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中调整幅度最大、人均增资额最高的一次。享受调待的各类退休人员其新调整的养老金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将把当月和前3个月应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位。
(宜昌市养老保险管理处 唐琼 樊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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