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创推进行时(1)服务改革发展保障社会民生—荆楚网专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平
[访谈背景]
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1月10日左右开始,集中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主题,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201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效明显,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突出成绩,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安之基,工资分配是民富之源,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关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注。2012年,宜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如何在推进宜昌经济社会新跨越中发挥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就此,荆楚网记者专访了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平。
记者:张局长,您好!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都取得了哪些进展?
张军平:过去的一年,宜昌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公务员管理、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全面推进,具体表现为: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37%,较上年增长12%;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5万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7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创历史新低,居全省最低水平。全市共使用就业专项资金2.9亿,其中落实"五项补贴"1.75亿。共减免自主创业者税费1271万元。落实援企稳岗资金6550万元,涉及278家困难企业、职工8万人。组织创业培训5600人,扶持5422人创业。新增小额贷款5422笔2.99亿元,小额贷款发放总额在全国100个重点城市中居第23位。被国家三部委联合表彰为"民营企业招聘周组织工作突出城市"。
二是社保体系建设实现了重要突破。五项社保扩面新增24.57万人次,参保规模达到352.5万人次,较上年净增20万人次。全市社保费征缴突破40亿大关,达42.08亿元,比上年增4.3亿。7个县市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110万人参保,农村居民综合参保率达90.27%,特殊群体社保政策普惠群众,将1.2万名五七工、家属工、7000余名村干部纳入养老保险,将9500余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全市30万60岁以上城乡居民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全市共为16.3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月增养老金160.46元。失业金待遇标准上调37.6%,工伤人员待遇比上年增长近7%,工亡供养亲属待遇增长近10%。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40%提高至50%,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达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城区达到14.35倍,远超国家、省确立的达标标准。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新增享受***特殊津贴人员5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5人。14人入选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3家企业入选省自主创新"双百计划",新增博士后创新岗位5个。技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8.6%,本地就业率达65%。技能鉴定发证3.08万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2092人,10名技师、4名农村拨尖人才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首席技师"和"湖北省农村实用人才"称号。全市共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5.7万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1万人。职称评定向基层、向一线、向非公企业倾斜,开展职称评审0.95万人。
四是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全市公开招录公务员244名,从研究生中公开选拔招聘150名副科级干部。组织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1.5万人。制定出台《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推进参公管理工作,政府系统参公管理单位达289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效推进,解决了一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遗留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26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后状况良好,基本完成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其他事业单位过渡性补贴发放到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稳慎推进。
五是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取得了明显成效。"春暖行动"深入实施,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85万份,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全口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全市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达6558户,覆盖职工32.5万人,集体合同签订率达78%。2326家企业、5万人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指导有效加强,发布2011年工资指导价位。全市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达5663户,覆盖职工31.5万人。立案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843件,结案率98%。拖欠农民工工资预防和查处制度进一步完善,追发工资8000万元。全市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396件,坚持调解优先,劳动关系双方对调处满意率不断提升。
记者: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就业难和部分企业用工难并存的形势下,2012年,宜昌市人社局将如何针对这一问题开展工作?
张军平:的确,随着近几年整个社会经济格局的巨大变化与发展,"就业难"与"用工荒"成为了困扰求职者和企业的一大问题,为此,我们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力求为企业和求职者之间搭建一个高效、快捷、质优的人力资源平台。
一是全面落实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资金使用项目,扩大政策扶持范围,延长政策扶持期限,提高政策扶持标准。密切***、准确研判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做好政策储备,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抓好"五项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援企稳岗"等政策的落实,促进各类群众就业创业。
二是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工作,继续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建立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就业统计制度,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开展好 "春风行动",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促进零就业家庭、长期失业人员、妇女、残疾人、低保对象和复转军人等群体就业。继续深化志能激发关爱工程,对2000名困难家庭子女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
三是不断强化本地企业用工服务。及时掌握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多形式高密度举办重点企业专场招聘活动。与人力资源丰富地区加强协作,力争在省内外建立15-20个用人基地,积极引进优质人力资源。加强校企对接工作,加大本地重点企业宣传,使宜昌成为市内外更多求职者的就业目的地。
四是大力推进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推进外出务工、在外创业人员回归创业、下岗失业人员自强创业、妇女创业,重点推进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创业。加大小额贷款工作力度,新增发放小额贷款1.8亿元。继续加大对农家乐项目的争取和扶持力度,推进农家乐项目产业化发展。
五是提高就业创业培训质量。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开展培训质量年活动,更加紧密结合本地产业、企业发展开展培训,打造特色培训品牌。建立健全就业培训目标责任制、项目问责制和公示制等制度,强化培训管理。全年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4万人。
记者:"社会保障"是每年全国两会的一个热词。今年,我们宜昌的社会保障工作将带给广大市民什么期待?
张军平:今年,我们将以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为着力点,大力推进社保制度全员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全力抓好扩面征缴工作。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全面推进各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等参加社会保险。强化社保稽核监察工作,确保城镇五项社保参保人数达到362万人次,全市征收社会保险费39.3亿元。
二是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地域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适龄人员参保缴费率达到85%以上。做好老农保、村主职干部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县级机构、乡镇服务平台及信息化系统建设,为参保居民提供便捷服务。研究探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
三是扎实推进医疗生育保险工作。修订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研究解决全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及缴费年限计算等问题,进一步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现全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加强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推进报销比例稳中有升。按照公平受益原则,逐步缩小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待遇差距。建立异地就医委托管理服务体系,解决好转外和异地居住人员就医问题。完善我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扩大待遇享受范围,提高待遇水平。推进建立参保男职工的护理假津贴制度。推进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四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适时出台新《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修订矿山、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及服务行业参保办法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落实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国家标准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等办法,加快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框架。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继续解决好老工伤问题,做到政策不封口,并规范纳入统筹后的管理和服务。做实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五是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推行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告知制度,开展离退休人员待遇网上查询试点工作。扩大异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就近就地发放范围,逐步推行养老金网上发放,扎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优化社保经办流程和管理服务,加强社保综合服务大厅建设,推进经办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记者: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仍时有发生,2012年,宜昌市人社部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上有什么新作为?
张军平: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经济关系,2012年,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大力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双赢共生,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劳动关系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介入和协调处置涉及劳动关系的突发事件。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国有企业改制、兼并重组职工安置工作。
二是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深入推进实施小企业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和集体合同"彩虹计划",继续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三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深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力争30%以上的企业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将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建设纳入金保工程,建立与社会保险、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联动制度,发挥预测预警功能,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纠正部分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失范问题。严格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加强对企业工时、休假、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执行情况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动企业和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建设,年底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60%。做好事业单位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会同教育、科技等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试点。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高争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效化解人事劳动争议。
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活动,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劳动用工项目管理,实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全方位监控,深入开展"规范用工行为,服务重点工程"活动,积极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的打击力度。坚持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网上投诉举报案、领导批示案和媒体曝光案。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快建立市级应急指挥中心,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在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提高对重大违法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协调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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