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城镇医保启动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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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宜昌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就医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元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并逐步推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就医结算机制。预计到今年9月底,市民持社保卡可在大宜昌任何一家“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
医保“一卡通”全面实施后,宜昌市(包括各县市、夷陵区)所有参保人均可持社保卡到“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门诊治疗或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可以和在本地一样由个人账户支付。
参保患者在任意一家“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病人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患者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进行结算。
已办理职工严重慢性病门诊和居民大病门诊的参保人员,在非参保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后,可在居住或工作地选择一家“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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